第267章来自于华盛顿的政治寒潮(上)-《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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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最高法院设立九个大法官(实际上宪法没有规定具体人数,但人数从7到8到9到10又回到9,导致变化的无非就是党派利益的争斗)的初衷就是,当有人狂踩油门时,其他人能帮着踩刹车,在最高法内部形成自由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制衡。

    但是在这个年代里,沃伦大法官驾驶的显然是一辆电动车……刹车失灵的那种……

    沃伦到了华盛顿这十几年也没有什么别的,大概三件事:

    一个确立了全米进入“一人一票”的普选时代。

    第二个,终结了种族隔离制度,将其列入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三个,就是我们知道的权利法案。

    如说还有一点什么成绩就是公立学校一律不准强制祈祷,这对学生的命运有很大的关系。

    还有66年的米兰达法案也是很大的。

    但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就是三件事情,很惭愧,为合众国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

    实际上沃伦带领最高法院做出的这些判决直接决定了之后50年米国的司法道路走向,可以说一直到爱德华穿越前,米国依然在享受着沃伦的法律遗产。

    ……

    再看看他的同党们吧。

    个个如雷贯耳

    小威廉·约瑟夫·布伦南大法官-被公认为沃伦大法官的最忠实可靠的盟友。

    值得一提的是他也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的,可见这位总统在识人的眼光上存在不小的问题,反过来也说明政治确实是比军事更加复杂的玩意:

    作为共和党保守派代表人物艾克总统他在任期内一共提名了五个大法官(四个是共和党),最出名的当然保守派天字一号叛徒沃伦。

    第二出名的就是布伦南,他实际上是个民主党人,提名他可能是出于政治平衡考虑。

    布伦南的老师法兰克福特也曾是大法官,他曾经这样自嘲“我一直鼓励学生们要有自己的想法,可布伦南走的实在太远了”。

    实际上布伦南是最激进的司法能动主义者,堪称高院里的极左份子。

    还有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之所以叫二世,是因为他的爷爷-真·约翰·马歇尔·哈伦也当过大法官(最高法内唯一的祖孙cp),并且老先生在他所处的时代就异常坚决的最高法院反对种族歧视,为此被骂作“白人的叛徒”-算得上民权运动的祖宗级人物。

    老哈伦有个个毛病,特别喜欢发表独立观点,也就常说的异议。

    他为此给当时的首席大法官写信“我为我自己经常提出异议而感到痛苦。”

    然后,孙子继承了爷爷的毛病-经常和沃伦唱反调,但更多是出于法学理念而不是意识形态,换而言之吵归吵,骂归骂,该支持还得支持,毕竟不能丢自己爷爷的脸不是?

    然后是查尔斯·惠克特大法官,他倒是坚定的保守派,然而57年被提名,62年就辞职了……原因是精神分裂……

    最后唯一坚守保守派阵地的就是伯特·斯图尔特大法官,但这位大法官也是个妙人,保守立场但在实务上以灵活细致而著称,他撰写的判决书中最著名的语句是“很难去界定什么是‘硬核色/情’,但我当我看到的时候,我就能明白……但《恋人》显然不是。”

    这个评语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20世纪初的联邦最高法院,那时九个大法官除了负责审理官司外,还有个在爱德华看起来非常福利的工作-负责审核毛片……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觉得某部电影少儿不宜,那就可以要求最高法来负责鉴定。

    具体怎么鉴定不好说,但以爱德华想来倒是简单,毕竟大法官都是五六十乃至七老八十的男性了,电影放一遍,要是能有两顶小帐篷支棱起来,那就算毛片,反之就没问题。

    后来随着米国电影工业的超高速发展为了保护大法官们的身体健康不至于莫名其妙的在放映途中猝死,便免了他们这个苦差事……

    到了1933年,合众国诉《尤利西斯》案件的时候,对于色q制品的认定权就被下放到了下级法院。并且秉承着非常严格的司法判断“淫秽指试图极其x冲动或者党来关于性的不纯洁的欲念……”

    这种过时的调调当然要被痛打,于是伍尔西法官认为“一本书是否会引起冲动和欲望,法庭必须根据其对一个具有x本能的普通的人影响来判断-也就是法国人所称的‘一般人的r欲’而不是想当然。”

    实际上这是非常先进也是非常理性的司法精神,1933年能有这样的见识,确实卓尔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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