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肖放杀人案-《奋斗在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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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要这么多鸡蛋干啥?吃得完吗?”杠上腹黑**oss:大神约不约

    “本官不是现在要吃,而是想把这些鸡蛋暂时寄存在你这里,用母鸡孵出三万只小鸡来。等到了秋天,这些鸡长大了,你再帮本官卖了。嗯,我算算啊,三万只鸡,每只三十文,就是九十万钱。所以,到时候,你还本官九百贯钱。”

    “十贯钱出去,九百贯钱回来?有这么算账的吗?”那里正简直欲哭无泪。

    然后,夏侯彪之又将另外一个里正找来,道:“你们这的竹笋,一文钱几根啊?”

    “一文钱能买五根。”

    “那竹子呢?”

    “十文一根。”

    “那好,本官给你十贯钱买竹笋五万根,等到了秋天,竹子长成了,你再帮本官把竹子卖了,应该是五十万钱,也就是五百贯,你给本官送来。”

    诸如此类,实际上,夏侯彪之就是借此勒索地方。

    小小的里正不敢得罪堂堂的益州刺史,又不愿意自己把钱垫上,就只能把任务拆解给属地的大户了。

    已经被贬为平民百姓的眉州长史肖放,就是被摊派的人之一。

    他原本住在成都长春坊,里正孙三才虽然听说过他和崔耕之间的关系,但还是麻着胆子,问了一下。

    没想到,肖放略一思索,就答应“领养一千只鸡蛋”,换言之,就是到了秋天,给他三百贯钱。

    只是这秋天也到了,眼瞅着夏侯彪之就要大发其财了,朝廷忽然有公文到,夏侯彪之鱼肉百姓,立即革职拿问,由权怀恩继任益州刺史,并兼职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

    按说这是好事儿,但是,那里正孙三才财迷心窍,暗暗琢磨,肖放是答应交那三百贯钱的。这夏侯彪之一倒了台,这三百贯钱不就是我的了吗?

    于是乎,孙三才就拿着当初肖放签的文契,去向肖放讨要三百贯钱。

    孙三才也不想想,就算不谈和崔耕之间的管关系,肖放那也是做过眉州长史的。他怕的是益州刺史夏侯彪之,而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里正。

    当即,双方争执起来。

    激动之下,二人扭打在一起。

    肖放年岁不孙三才也六十多啦,二人还打了个旗鼓相当。最后,好不容易经人劝开,孙三才一瘸一拐的回家。

    结果,谁都没想到,当天夜里,孙三才就一命呜呼了。

    说到最后,权怀恩正色道:“此事虽然是孙三才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死。肖放失手将其打死,难道不该依律治罪?肖五娘为人证,为了避免她和旁人串供,本官把她关押在益州府衙,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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