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扫了不远处的陆宁一眼,又说:“你既然来到了明珠,那今晚就在一起吃个饭吧。” 文永远有些为难的说:“抱歉啊,四叔,四婶,我这次来酒店,可是参加我哥们陆宁的订婚宴席的--四叔,等我改日,再去跟您跟四婶请安吧。” 燕春来邀请文永远一起吃饭,是客套话。 文永远说是要改日给这两口子请安,也是客套话。 虽说客套话就是屁话,不过却是必须要说的。 “那行,到时候提前电话后,我让随意去接你。” 燕春来微微点头,看了眼叶明媚,意思是说:咱们看热闹的时间也不短了,是不是该去进餐了? 叶明媚却不像燕春来那样,顾忌太多,上下打量了文永远几句,冷笑道:“文永远,以后出来得学会低调才行,别没事没非的,给你家老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看上去,叶明媚这番话是在警告文永远。 其实,她是一番好心。 文永远来给陆宁捧场,就等于力挺被马家抛弃了的林舞儿,算是间接得罪了马家。 如果今天文家来的人不是文永远,哪怕是他那个不靠谱的老妈,依着文家在华夏的地位背景,马家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满。 可文永远毕竟太年轻了,又不在体制内,更是在马家的‘地盘上’得罪了马家。 不但马家会不忿,更能引发很多明珠当地‘乡绅’的不满:是,你们文家是够牛,可就算再牛,也不能随便出来个小年轻的,就敢来明珠,仗势踩踏我们的威严啊! 同时,叶明媚这番话,也算是给在场的所有明珠‘乡绅’,捞回一个面子:文家的人再牛,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给训的跟孙子似的? 明珠,是我们的明珠! 果然,随着叶明媚说出这番话,在场的明珠诸‘绅士’们,立即昂起了胸膛。 而文永远,则嘴角抽了几下,只能无奈的苦笑着连连点头:“是,是,四婶,蒙您教诲,永远必定牢记在心。” “记住就好,也就是我吧,才能这样点拨你。” 看到文永远彻底服软后,叶明媚有些得意的瞥了陆宁一眼:小子,你请来的捧场的救兵,分量还是轻了点啊。唉,你个笨蛋,怎么就不请我呢? 陆宁却只是微微晒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叶明媚的话音未落,就听到一个甜腻到骨子里的笑声,从门口响起:“咯咯,文家小子,这下你该知道出门在外,可千万别嚣张了吧?要不然,你会挨训的。” 这又是谁来了? 口气还这样大,敢称呼文家大少为小子? 大家齐刷刷的回头看去时,文永远脸上浮上了怒意:靠,不管你是谁,都得必须给我一个狂妄的理由,要不然我要你好看! 好看。 真得很好看! 当身穿大红露肩晚礼服,脚踩同样颜色细高跟小皮鞋,明明只有一米五多点个头,却能给人亭亭玉立错觉的楼宇湘,在林林等十数个黑衣保镖簇拥下,女王般傲然走进大堂内后,绝大多数人都愣住了。 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这个排场奇大的小女人是谁--或者说,钛合金狗眼,已经被她出场时的强大气势,给蒙住了,只是发自灵魂的赞叹:老天爷,怎么可以造出这样一个绝世小尤物啊,这不是要男人的命么? 她怎么也来了? 叶明媚黛眉攸地皱起,看向了丈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