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自证-《萌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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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讲!明明我听说狐狸会吃小孩。”

    “那只是谣言。”就算是一直很温柔的七尾,在听到了百慕那丧心病狂的随意抹黑之后,眼睛里也划过一丝不快之色,“第二,我这样的身形根本不方便隐藏,所以没有作案的机会。”

    的确如此,从七尾和半云的关系上看,双方应该相处的十分和谐,自然七尾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偷别人家的孩子。其次,从七尾那七条摇摆着的大尾巴上看,想要不引人注目,在离开别馆之后偷偷的折返这也是一件难事。

    “第三……”

    在稍稍诉说了一下自身的清白之后,七尾把目光对准了一直没有发言伊羡,“轮到作案的可能性的话,显然伊羡大人,您才最有可能是犯人吧。毕竟您……”

    “还真是嘴上不饶人的狐狸啊。”伊羡叹了口气,不过她这十分坦然的态度也让南宫察觉到了一丝不妙。

    “的确,如你所说我有最大的可能性。顺带一提谁也不证明不了我在那之后去了哪里。但是……这就是我的证据哦,不成熟的小狐狸?”

    “什么证据!?”

    “证据就是我自己,名为伊羡的妖怪哦!小家伙!”伊羡突然张开了双臂,她那浑浊的双眼里毫不掩饰的充斥着对在场的所有人的蔑视。

    “我要抢了那小孩子,需要逃跑的话。在场的各位谁能拦得住我?哈哈哈,小狐狸你居然怀疑我,是不是太可笑了些?我能留在这里配合,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哦?”

    “够了!安静吧。”

    就在气氛即将变得险恶之时,十玉挥手拦住了突然间情绪激动起来的七尾,“现在猴妖还没有赶来,所以暂时无法确定她的情况。在场的需要证明的最后一位就是我自己了。不过很遗憾,我自己也没有办法证明我的去向,虽然我并不是犯人。”

    哎?

    喂喂,这不对劲吧,按照侦探小说的剧本也不应该是这种情况的吧,明明身为侦探的“十玉”,是根本不需要自证的。

    “在等到半晴到来之后,这件事件全部交由她以及已经完全证明清白的柚梨与菲莉莉负责。大家,没有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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